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『賣方OK、買方OK、大家OK稱為「三方OK」,這是近江商人的經營理念。
近江商人是指活躍於江戶時代至明治時期(西元1600至1912年),出身自近江國,也就是現今的滋賀縣的商人。
「三方OK」的意思是,只是賣方與買方獲得利益,就連整個社會都受益的想法。
以買賣雙方都滿意,社會大眾也滿意的生意為目標。』
以上節錄自「為什麼有錢人都用長皮夾?」一書的「想獲得利益就別殺價」中。

做了業務之後,遇到議價在所難免。想必是我不夠精明,或是服務不周,沒能說服得了客戶,
或是心太軟?或是耗得不夠久?時常在議價的會議上退了一些。當然該金額是我能承做的了,
只是心中總想不透,依照這樣一路降價下去,乾脆免錢不是最好(翻桌~)。
 
包含一般消費者在買東西的時候,大家總愛問上個「能不能便宜點?」
以前我也這樣,但是想買的心意藏不住,當然也成功不了。
漸漸的…當了業務快兩年,遇到的人也多了些,各種客戶議價的方式也見過些,
我開始在心中想著自己以往的購物行為,算是一種反省。
 
今天這個標價我能接受嗎?這個商品是否在我心中價值這筆金額?
如果可以,為什麼要殺價?還是「不管買甚麼東西,不管多少金額,只要能少一塊錢就是一塊錢?」
 
而商家呢?是否也臆測每一個消費者,上門購物必定殺價?乾脆提高商品牌價?
不殺價的反而是傻子,被多賺錢了?
 
前幾個月,將我隨身佩帶多年的玉佩拿去重做榫頭,也換了條新的K金項鍊。
店員告訴我價格就是鍊子上小紙片標示的4,300元,當時已近打烊時間,我快速的試戴看了看滿喜歡的就買啦。
有趣的是,店員給我兩張統一發票,金額分別是4,000元和300元。離開店家後,
同行的友人和我討論起來「會不會是那300元就是原先店家預設可以議價的空間?」
不過這此話題沒超過三分鐘就被結案了。結論是,與其耗在那邊得到300元,我們乾脆快速買完然後去吃豆花吧…
 
只是在我心中很強烈的感覺到,人際關係、買賣關係,那種不信任、擔心自己吃虧了的不安,好像越演越烈?
剛好和爸爸聊起這件事情,他說「以前政府實行過不二價政策」看起來好像還不賴喔…哈哈!
 
今天這篇文章,不算滑壘吧?(因為還很早XD)比較像是我的有感而發XDD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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