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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據勇氣可嘉的媽的說法(我沒有在講髒話)
『翻完這本書後深深的覺得這本書會燒到三款人:
迷信的人、購物狂、窮光蛋
而我剛好中了,』
而我剛好中了,』
可惡~~居然還是被這本原先「我以為是妖書(妖言惑眾的書)」給燒到
還用金石堂3hrs快送,只為了在最快速度可以拿到這本書

其實阿姐先前就丟過這本書的介紹給我看
但是所謂“看錢包就知收入!「年收入二〇〇倍法則」”著實讓我提不起勁!
「錢包的購買價格×二〇〇」這個數字,正好是擁有者的年收入(若是經營者則為可支配所得)。
這代表如果我使用一萬元的錢包(皮夾),相對應的年收入應該是二百萬元!!
這…沒可能啊!!!
所以當阿姐向我DEMO她的長皮夾時,我只是默默聽著,然後告訴她「這是本妖書」,結案。
沒想到…勇媽頌欣,319環島的勇媽,喜樂事務所的勇媽,勇氣可嘉的媽媽,一個我壓根沒想到會被這本書燒到的人,
居然買了長皮夾,居然買了這本書…此事非同小可啊!!!!我開始改觀,並且在同一天訂購這本書。
居然買了長皮夾,居然買了這本書…此事非同小可啊!!!!我開始改觀,並且在同一天訂購這本書。
阿姐很不屑淡定的說,妳最後還是會買長皮夾,幹嘛買這本書…不解。
哎呀~我只是想加深「這種暗示和心理學」,延遲我購買長皮夾的心情,
在我看完書,很想、很想要它的時候得到,這種延遲享樂的感覺對我來說更受用、更快樂。
廢話又寫太多了,我要分成兩篇,科科科…
引用自勇媽的網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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